不知道从何时起,拍摄者给人的感觉总像一个贼一样,习惯了东张西望,左窜右跳,爬高擒低,像个猴子般从这地到那地,就为了一个好角度,好景致。所以难免在街上遇到的人,都会对你另眼相看,他们觉得你在揭丑,觉得你在偷窥她,觉得你实在无聊,这有什么好拍的?当我们换位思考,确实如此,你一个陌生人我为何要给你拍啊!谁给权利你这样拍啊!公共空间你可以随拍,但人在公共空间中你不能拿他当石头,当静态物体!而拍摄者在面对形形式式的人,孩子面对的镜头通常都是好奇感,有些热爱被拍的人有时又过分的热情,而有些羞涩于镜头的于是干脆拧头、躲闪、遮脸、快跑,在这公共空间侵犯他们的肖像的自由,他们的不合作反感以及不理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
换个角度,从一群人到一个城市,你去面对它的时候,你很容易就看到一个城市人的包容尺到在什么位置,也可以说他们的心态、文化素质、见识都有着怎样的表现。大都市,旅游区,是相对比较容易拍照的地方,因为他们知道你在弄什么!而在乡村确实是相对困难一些,他们很朴实地认为衣服不光亮人也不美,还是笑过别面对镜头的好。一个地方一个风俗,拍摄者越来越不受欢迎,就是因为有太多特猎奇斗艳的丑陋的风气在形成,本来拍摄是一个乐事,现在的拍摄都成了坏事,从这艳门到那艳门,大家的戒心前所未有地增强,你说这事应该怪谁?怪技术过于发达,相机,手机,监控一起上,无时无刻不在被第三个眼睛瞧着;怪国人毫无摄影道德风气?,怪社会如此无理霸道!都怪了吧!恶性循环着!

人不能厚颜无耻地去拍照,在面对一张好照片和别人的善意提醒相比,确实心有愧疚!香港人对于狗仔的无节制无道德地可耻略夺别人隐私,并无限放大就深恶疼绝;在很多情况下,很多拍摄者都狡猾地耍点小聪明,这也算是一种拍摄经验吧!比如拍〈火车上的中国人〉的王福春,他拍了一张老方丈手戴白手套正给一火车上的女孩把脉的照片,这张照片如果是换了其他环境,或许这不算什么精彩的瞬间,但偏偏是在火车上上演这一幕,才显得它的价值。而老方丈在他按快门之前就已经告诉他不要拍,但是王先生仍是拍了,他认为在这瞬间可遇不可求,恐怕今后不再会遇上,事后他的描述是:他觉得摄影这行当的侵犯性,让他矛盾和愧疚,而不管怎样,拍摄者在面对人的时候,你确实欠拍者的人情债,你确实是在影响他人了,而影响不管是你正面对他还是你不干扰他,都在影响着他人,矛盾中拍摄是拍摄人永远的疼。 0<br />

0

0 (2)<br />

0 (2)

0 (3)<br />

0 (3)

0 (1)<br />

0 (1)

0 (4)<br />

0 (4)

0 (6)<br />

0 (6)

0 (5)<br />

0 (5)

0 (7)<br />

0 (7)